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王奇
“治家嚴,家乃和”見于清代學者金纓編纂的《格言聯璧》,其意為治理家庭嚴格,家庭便會和睦。這份“嚴”,是律己以正的自覺,是約束親人的清醒,是公私分明的鐵律,更是未雨綢繆的遠見。這句凝聚古人智慧的箴言,在今天依然有著深刻的現實意義。
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在中華傳統文化中,家與國被視為緊密聯系的整體,先賢們倡導修身齊家而后治國平天下,因此歷來重視治家,并將實踐以家訓、家書等形式記載下來,讓優良的家風代代流傳。無論是三國諸葛亮的《誡子書》、北宋范仲淹的《告諸子及弟侄》,還是明代高攀龍的《高子遺書·家訓》、清代的《曾國藩家書》,治家以嚴是貫穿其中的核心思想,管好家人、處好家事,方可家門和順、家庭幸福。
治家之嚴,必始于律己之嚴。古人云:“子帥以正,孰敢不正?”自身立得端、行得正,方有資格要求家人,此為治家之嚴的基礎所在。律己不嚴,則家規如同虛設;己身不正,縱使疾言厲色,亦難令家人心服。“將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縱觀歷史,那些名垂青史的清官廉吏,無不以嚴格的自我約束為治家之本。北宋司馬光在《訓儉示康》中告誡其子:“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司馬光以嚴于律己的作風,鑄就了世代相傳的清廉家風。先賢們自律慎獨、清廉自守的清風亮節不僅澤被當世,更深深融入了家族的血脈,讓子女和家人受益終生,成為后世“清白吏子孫”的榜樣。
治家之嚴,要以清醒與堅定約束身邊至親。愛之越深,越當嚴格要求。家庭常是情感的港灣,但若家風不正,禍患則不遠矣。對家人的失察、失管,甚至默許縱容,最終必釀苦果。治家要做到未雨綢繆,不要臨渴掘井,在日常生活中、在點滴小事中把好家門、守好后院。不論時代發生多大變化,不論生活格局發生多大變化,對親屬子女看得緊一點、管得勤一點,尤其是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時,要及時教育制止,如此才能給家人帶來真正的幸福。
治家之嚴,應做到厘清公私界限。人非草木,孰能無情。但對家人的親情、關愛,不能以公權來補償、折抵。對黨員干部而言,公私分明既是行權干事的底線,也是樹立良好家風的基礎。公權姓公,一絲一毫不能私用。毛澤東同志曾提出“親情三原則”,即“戀親不為親徇私,念舊不為舊謀利,濟親不為親撐腰”;周恩來同志立下“十條家規”,要求親屬“不謀私利,不搞特殊化”。對黨員干部而言,要處理好公與私的關系,強化對家人公私分明的教育,以嚴明規矩時刻勒緊私欲的韁繩,掌好權、用好權,過好權力關、親情關。
治家嚴,家乃和,家和則萬事興。重家教、嚴家規、正家風,黨員干部要堅持把“治家以嚴”擺在重要位置,既克己自律,做遵規守紀清正廉潔的表率;又管好家人,自覺砥礪優良作風。如此,家庭才能在正確的道路上行穩致遠,真正成為清凈的園地、溫馨的港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