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己以廉,撫民以仁,
存心以公,蒞事以勤。
——〔宋〕真德秀《政經》
釋 義
從政者,要自律自省、廉潔奉公;要以仁待民、善謀利民;要一心為公、秉公辦事;要勤政盡責、兢兢業業。
解 悟
南宋時期,福建理學大家真德秀將“律己以廉,撫民以仁,存心以公,蒞事以勤”作為自己的為官準則,并常以此與同僚共勉。真德秀認為,“廉仁公勤”乃從政者應具備的四項重要本領,其中清廉為立身之本。如果官員在廉潔上出了問題,縱使他有再多優點,也應該被“一票否決”。
古人云:“廉者,政之本也?!痹谥袊鴤鹘y的官箴文化中,廉是其他官德的本源和基礎,是官吏必須遵守的重要道德規范。從政者若能做到“律己以廉”,兩袖清風、一身正氣,自然不易為外物所趨,也才能明察是非、公正執法、為民伸張正義,做到“撫民以仁”“存心以公”。勤者,政之所要,政不勤則百事殆,從政者不應只滿足于“律己以廉”,還應做到“蒞事以勤”、勤政有為,既干凈做人、又盡責干事。如此,方能實現“廉仁公勤”兼具,成長為一名德才兼備、勤政愛民的好干部。
供稿丨泉州市紀委監委、石獅市紀委監委
文字丨莊君斌、呂筱彤
攝影丨梁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