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基層監督體系,是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環節,也是促進基層社會治理提質增效的有力抓手。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監督基本職責、第一職責,統籌用好縣鄉監督力量,規范基層小微權力運行。
強化制度支撐,構建權責清晰、執行有力的監督體系。要建立健全專人掛鉤聯系、定期分析總結、問題線索移送、跟蹤督查督辦等制度機制,推動縣、鄉、村三級監督力量擰成緊繩,發揮疊加效應。要進一步完善監督檢查、巡察整改督促機制,探索成果共用、信息共享的途徑,推動監督、整改、治理形成閉環,由點及面推動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不斷提升基層治理效能。
立足基層實際,創新監督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找準適應基層、護航發展的監督方式,突出線上線下融合,深入開展“嵌入式”“聯合式”“跟進式”監督,提高監督的精準性。要主動適應互聯網、大數據快速發展趨勢,探索“互聯網+監督”模式,依托村級小微權力監督信息平臺,讓基層監督插上科技翅膀。要發揮村級紀檢工作室、社區網格等近距離輻射功能優勢,督促紀檢監察干部走基層、進鄰里,在一線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實現監督與治理同題共答、同向共為、同頻共振。
依托群眾力量,形成內外聯動、高效聚力的監督格局。要堅持系統推進,整合基層監督力量,鼓勵群眾參與監督、建言獻策,提升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要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拓寬收集社情民意渠道,聚焦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入開展“點題整治”,用心用情用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努力讓群眾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要加大黨務、村務、財務公開力度,厘清權力邊界,堅持常態監督、全程監督,推動基層小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洪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