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以案為鑒、以案促改工作,既可以通過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使違紀違法者認錯悔錯改錯,又可以通過分類梳理、認真研判,推動扎牢制度籠子、規范權力運行。做深做細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是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的有力抓手,是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推進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
深挖案件資源推動標本兼治
做好總結剖析。堅持一案一總結,在對案件基本情況和特點進行描述的基礎上,總結審查調查、案件審理等環節中采取的有效做法和創新舉措,總結審查調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進的地方,既總結“前半篇文章”,又總結“后半篇文章”,以召開案件總結交流會的形式,由相關審查調查人員分享經驗、交流體會、提出改進建議,進而優化辦案思路、提高辦案水平、促進依規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堅持一案一剖析,在與被審查調查人以及主要涉案人員深入談話、同案發單位黨委共同深入研究的基礎上,對案件背后深層次問題進行剖析,分析違紀違法問題發生的原因,查找教育管理監督中存在的制度漏洞,評估研判所在單位和地方的政治生態樣貌,有針對性地提出可以切實解決實際問題的對策建議。
深挖案件資源。審查調查工作不僅要依規依紀依法把案件辦得扎實,還要深挖案發根源,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效。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明確要求審查調查期間要促使被審查調查人深刻反省、認識錯誤、交代問題,寫出懺悔反思材料。有的紀檢監察機關要求被審查調查人撰寫廉政家書、廉政忠告書、黨風廉政建設評價建議書等材料;有的紀檢監察機關要求被審查調查人就所在單位和行業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提出建議,推動堵塞制度漏洞、完善體制機制、防范廉潔風險、提高工作效率。
開展警示教育。紀檢監察機關充分利用履行審查調查職責的獨特優勢,利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用“身邊人”“身邊事”教育警示廣大黨員干部,起到“查處一個、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功效。實踐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探索用多種形式開展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有的單位召開各個層級的警示教育大會,組織干部集中觀看警示教育專題片;有的單位通過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展“三會一課”等方式進行警示教育;有的單位召開案情通報會、組織旁聽案件庭審,圍繞典型違紀違法案例組織撰寫警示教育文章,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他典型違紀違法案例的通報曝光力度。
補齊制度短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注重探尋違紀違法案件的規律,透過個案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廉潔風險點和制度漏洞,提出改進完善的建議,幫助相關單位、行業補齊制度短板。有的注重加強制度建設,圍繞重點部門、行業、領域開展研究,探尋權力集中、資源資金密集的部門和行業領域腐敗易發多發的規律和特點,深挖問題根源,提出有針對性的完善制度建議。有的注重正本清源,從違紀違法案件中把握地區、單位“樹木”和“森林”的關系,排查污染源,努力凈化政治生態。有的注重強化整改效果,結合案件反映出來的問題和案發單位的實際情況,積極用好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提出有針對性、實操性強的意見建議,幫助案發單位健全制度改進工作,及時開展“回頭看”,監督檢查整改建議落實情況。
調研發現的一些問題
案件總結剖析不深入。有的單位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審查調查部門、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宣傳部門等沒有形成統籌聯動的工作格局,案件審結后沒有及時對案件進行系統深入的總結剖析。有的單位對案件的總結和剖析重視不夠,把主要精力放在談話突破、外查、審理等“前半篇文章”上,對案件總結剖析走過場,形成的案件總結和剖析報告不能全面系統反映案件的總體情況,總結面上的問題多,挖掘隱藏在案件背后深層次的問題少,把握規律有欠缺。
警示教育作用發揮不到位。有的單位開展警示教育不夠主動,除了按照組織要求開展規定動作外,充分利用身邊人、身邊事教育廣大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有待進一步提高。有的單位警示教育形式單一,主要以黨課、看警示教育片為主,綜合運用多種方法開展警示教育的意識和能力有待進一步增強。有的單位開展警示教育的廣度不夠,對領導干部、本機關在職黨員教育多,對基層黨員、退休黨員等教育少。有的單位開展警示教育針對性不強,沒有分級分類開展警示教育,往往用一套案例材料警示教育不同行業、不同層級的干部,無法引起受教育對象的思想共鳴,警示效果不佳。
紀檢監察建議落實效果不明顯。有的單位思想認識不到位,提出的書面建議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沒有切中要害。有的單位出具的建議書問題多、建議少,或提出的建議相對宏觀,對于如何加強監管、完善哪些制度等具體建議較少提及,針對性、操作性不強。有的單位發出建議書后,缺少對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抽查回訪,導致建議落實效果不佳。有的被建議單位對落實整改重視不夠,認為被審查調查人受到處理就案結事了,只是用書面回復形式簡單落實紀檢監察建議書的相關內容,沒有把整改落到實處。有的被建議單位對紀檢監察建議存在認識偏差,認為其只是一般性的工作建議,沒有紀法效力,不認真落實,甚至打折扣、搞變通。
做深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
堅持系統思維統籌謀劃。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紀委主導推進、部門協調配合、案發單位具體落實”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推進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態化。要把標本兼治理念貫穿查辦案件始終,對典型違紀違法案件和給予重處分以上的案件,第一時間將以案促改工作內容納入辦案計劃,在審查調查結束后,協同推進處分執行、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整改落實、制度建設等各項具體工作。案件監督管理室要加強對相關業務室的案后總結、以案促改工作的跟蹤督促,必要時組織開展專題研討,加強學習交流,促進成果運用。要加強對基層紀檢監察機關以案促改工作的整體推進和監督指導,抽查相關單位以案促改的落實成效,并將一體推進“三不”機制建設情況納入政治生態評價及相關考核。
協同聯動形成合力。探索建立以案促改工作中職能部門和相關單位間信息互通、溝通協調、工作銜接等操作規范,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整體合力。加強內部聯動,明確牽頭責任領導、責任部室,規范內部銜接運行流程,把責任壓實。加強上下聯動,對于典型案件、系統性腐敗案件,要加強上下級紀檢監察機關聯動配合,全面剖析根源,系統推進整改。加強橫向聯動,建立與公檢法、財政審計、組織人事等部門的協調配合機制,群策群力排查風險,堵塞漏洞。
分級分類開展警示教育。要準確區分不同教育對象的層級和類別,著力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及班子成員,權力較為集中的重要崗位任職干部,資源資金較為集中、腐敗易發多發領域和行業任職干部的警示教育,不放松對一般干部的警示教育,還要特別關注對新入職、新入黨、新提拔、新調動干部的警示教育。要在案例選取上從嚴,以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嚴重違紀違法、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四風”問題、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等為重點,注重個案解剖的針對性,深挖案件背后的思想根源和心理動機,注重分類施教、對癥下藥。
堅持嚴管體現厚愛。要做好受處分黨員干部的回訪教育,做到精準回訪,根據受處分黨員干部的職務職級、錯誤性質、家庭情況等分別制定回訪工作方案,通過講清政策、明紀法釋疑惑,消除受處分干部抵觸情緒,幫助其走出思想誤區、重拾信心、回歸正軌。推動成果轉化,整理記錄回訪對象工作學習狀況、整改情況、組織及同事評價等,形成檔案,為組織人事部門考核鑒定提供參考,梳理歸納有建設性的工作建議反饋給案發單位,促進相關單位改進工作流程和工作作風。
強化整改落實。要加強案件總結剖析,不僅對個案進行剖析,還要對某一類型、某一領域的案件進行系統剖析,探究規律,指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要規范整改流程,形成審查調查部門總結剖析案件、相關部門以紀委監委名義制發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案發單位根據建議書內容制定整改方案、監督檢查部門驗收整改情況并向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和審查調查部門反饋的工作機制。要壓實整改責任,上級主管單位要指導監督案發單位的整改工作并推動相關行業、系統、地區健全制度,紀檢監察機關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并將案發單位整改情況納入主體責任落實的檢查范圍,及時跟進了解紀檢監察建議的落實情況,促進整改取得實效。(本文刊登于《中國紀檢監察報》2021年2月25日理論周刊第8版,作者理論周刊與中國紀檢監察學院黨建教研部聯合課題組,課題組成員馮新舟、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