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巡視工作條例》及中央、省委關于巡視工作的部署要求,經(jīng)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從1月上旬開始,省委巡視組對福州市、廈門市、福州市鼓樓區(qū)、廈門市思明區(qū)、廈門市湖里區(qū)等5個地方開展常規(guī)巡視。對設區(qū)市的巡視時間2個月左右,對其他地方的巡視時間30天左右。日前,2個巡視組已進駐巡視。
根據(jù)中央、省委關于巡視工作的要求和巡視工作職責,省委巡視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視地方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下一級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重要崗位領導干部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關于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其他不屬于巡視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guī)定由有關部門認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