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泉州市紀委監委制定《關于加強對“關鍵少數”政治監督的責任分工》及五項配套機制,按照“分級分類、責任到人”原則,形成對重點領導干部監督分工的“責任樹”,明確分工原則、監督范圍、監督內容、主要監督措施等,推動政治監督具體化常態化。
此前,該市紀委監委召開兩場政治監督專題研討和工作部署會,并開展走訪調研,通過逐一交流實踐體會和思路方法,進一步明確分級分類監督的重點人、重點事。由此形成市縣兩級紀委書記、班子成員和室部負責人對“關鍵少數”的監督責任體系,并通過《責任分工》予以明確,壓緊壓實“兩個責任”、“第一責任人”職責和“一崗雙責”。
同時,《責任分工》立足監督第一職責,提出聚焦“兩個維護”、聚焦主體責任、聚焦政治生態、聚焦權力運行、聚焦擔當作為五項監督重點內容。
為確保《責任分工》落實到位,市紀委監委對照省紀委監委《指導意見》五條措施和四項工作要求,制定政治監督工作指南,明確“三個二”監督線路圖:建立健全“兩檔案”,動態更新市級重點監督對象《廉政檔案》,出臺《職責檔案規范》、對照7條清單收集“關鍵少數”履職用權情況,實現對全市所有“關鍵少數”政治體檢“一人一單”;抓細抓實“兩調研”,完善資料分析調研、下沉一線蹲點調研,探索運用“聽談察訪驗”工作法,全面深入了解“關鍵少數”在履職用權、擔當作為、廉潔自律等方面實際情況;寫好用好政治監督情況專項報告和政治生態分析報告“兩報告”,加強綜合把脈、問診下藥。
此外,市紀委監委加強對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政治監督工作的統籌協調,建立班子成員分片掛鉤指導機制,實行季度匯總、半年通報、年度總結,節點式動態化推動落實,并將政治監督工作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評內容,點面結合織牢織密高效運轉的政治監督網絡。(泉州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