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泉州市委批準,泉州市紀委監委對泉州市國資委原黨委書記黃鈴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黃鈴芳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在干部、職工的錄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與管理服務對象發生借貸關系;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泉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泉州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黃鈴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