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促整改落實。
要求市公安局黨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細化82條整改措施,逐項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相繼召開黨委會和領導班子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每兩周召開一次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對賬銷號制度,滾動更新整改進展情況,確保整改工作落地見效。
二是推動建章立制。
推動市公安局黨委完善隊伍管理制度體系,制定《黨委會工作規則(試行)》《機關干部交流輪崗實施辦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修訂《局長辦公會議制度》《中心組學習制度》《黨支部基礎工作規范化標準化項目清單》《機關固定資產管理業務規程》,夯實管黨治黨制度基礎。三是嚴肅問責追責。針對巡察反饋的問題線索,經核查涉及相關人員2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人、誡勉談話1人、批評教育11人、談話提醒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