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巡視組的巡視對象和范圍是:
????(一)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黨委和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市(地、州、盟)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縣(市、區、旗)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黨組主要負責人;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政府部門、人民團體黨組(黨委、黨工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要求巡視的其他單位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釋義】本條規定了省區市黨委巡視組的巡視監督范圍和對象。
????按照巡視全覆蓋的要求,本條在原條例規定對市(地、州、盟)、縣(市、區、旗)四套班子黨組織及其成員進行巡視的基礎上,在對象范圍增加了三個部分:一是省區市黨委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政府部門、人民團體黨組(黨委、黨工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二是省(區、市)管理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三是市(地、州、盟)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縣(市、區、旗)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黨組主要負責人。
????省區市黨委巡視的對象和范圍中,應當把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作為重點突出出來。這是由市、縣兩級在國家政權結構中的重要層級,市(地、州、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是黨執政的重要力量和高級干部的重要來源,在貫徹中央和省(區、市)黨委決策部署、促進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縣(市、區、旗)在黨的組織結構中,處于承上啟下的重要地位,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基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如果把國家喻為一張網,全國三千多個縣就像這張網上的紐結。“紐結”松動,國家政局就會發生動蕩;“紐結”牢靠,國家政局就穩定。“郡縣治,天下安”。當前,市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總體上是好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的市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履行“兩個責任”、遵守黨的紀律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少數人甚至經受不住各種誘惑和考驗,走上違紀違法道路。加強對市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監督,使他們自進入主要領導干部行列起,就受到嚴格監督管理,做到為民、務實、清廉,切實擔負起時代和歷史賦予的重任,是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開展對市縣的巡視,是中央為進一步加強對市縣領導班子監督、鞏固黨的基層政權采取的一項重大舉措。省區市黨委必須把市縣兩級作為巡視的重中之重,做到部署上重點安排、力量上重點保障、成果上重點運用,推動市縣黨組織建設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