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溪縣委宣布縣紀委機關各內設機構負責人職務任免的決定,標志著該縣紀委機關內設機構調整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此次改革實現了機構設置、職能定位、人員配備、工作銜接“四到位”。
????機構設置到位。調整改革后,該縣紀委機關內設機構共為10個,即辦公室、組織和宣傳部、黨風政風監督室(加掛縣政府糾風辦牌子)、信訪室(加掛縣監察局舉報中心牌子)、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
????職能定位到位。此次改革對內設機構的職能進行重新劃分、定位,強化了監督執紀職能。從總體上看,10個內設機構中,專司監督執紀職能的機構數達8個,占總數的80%。
????人員配備到位。縣委對紀委監察局內設機構改革高度重視、全力支持,按照“敢于擔當、忠誠履職、人盡其才”的選人用人機制,選任了10名內設機構負責人。在此基礎上,該縣紀委對班子成員的分工和機關工作人員做出相應的調整。
????工作銜接到位。機構改革、人員調整期間,該縣紀委主要領導對10名內設機構負責人逐一交心談話,提出工作要求,嚴明廉潔紀律,并召開委(局)機關干部職工會議,對內設機構調整后的工作銜接等進行強調、部署,確保思想統一、隊伍團結、工作緊密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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