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晉江市紀委進一步完善鄉鎮紀委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目標管理考評辦法,督促指導其準確站位,聚焦主業,認真履行監督責任。
“考評辦法就像一本指南,讓我們對‘三轉’有了更具體、更明確的認識。”晉江市青陽街道紀工委副書記蔡建東說道,“對照考評指標體系,就能知道我們的具體職責是什么;對照具體評分標準,就能知道我們和任務目標還有多少差距。”
今年初,該市紀委以1號文件下發了《2015年度鄉鎮紀委和市直紀檢組(監察室)規范化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目標管理實施意見》,圍繞“三轉”要求,對基層紀檢監察機構目標管理考評指標體系進行了修改完善,明確基層紀檢監察機構不再承擔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重點考核其對基層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的監督工作和監督執紀問責具體業務工作,突出《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對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能定位。
此外,該市紀委還加強對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的日常指導,通過綜合業務培訓、掛鉤聯系、走訪調研、定期匯報,以及案件協審、復雜信訪件辦理全程跟蹤等方式,督促基層紀檢監察機構認清主責主業、做好主責主業。同時,通過定期考評,將考評結果以文件、會議等形式在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進行通報,對在年度考評中排名后三位的鄉鎮紀委、派駐機構,要求單位主要領導和鄉鎮紀委書記或紀檢組長向市紀委常委會說明原因;年度考評連續排名后列的,建議市委對該鄉鎮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的職務予以調整。
通過目標管理,該市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明顯增強,做到了責任清、方向明、有作為。今年1至7月,全市鎮(街道)紀(工)委和市直紀檢組自行受理信訪舉報45件,完成交辦信訪件122件,自辦案件49件。